高企认定后就完事了? 这些后续事项要注意!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安徽猎标企服 浏览次数:已经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并不是认定成功后就高枕无忧了。
企业认定成功后,有效期为三年,
期止年需重新认定。
所以,在享受高企优惠政策的同时,
也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并为下次能成功进行高企续期做好准备!
一起来看看维护重 点内容!
每年3月底前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完成年度火炬统计企业年报的填写,账号密码与高企认定时相同,进入后选择“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
填写内容包括企业概况、经济概况、人员概况、研究开发项目概况、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等内容,涉及公司财务、人员、研发等方面,要注意数据勾稽关系(勾稽关系指账簿和会计报表中有关数字之间存在的,可据以相互查考、核对的关系。例如,每一总分类帐户的期末余额与其所属各二级帐户或明细分类帐户的期末余额之和,存在着相互一致可以核对的关系。又如,品销售明细表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销售工厂成本、销售费用、技术转让费、销售利润的合计数和利润表的同一项目的金额也存在着相互核对的关系。注意利用勾稽关系,有助于减少差错,保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前后数据的一致性及合理性。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会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报表时间及要求。
每年5月底前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填报高企发展情况报表(年报),高企发展情况数据提交后会自动同步推送至高企系统。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企业,在每年的10月底之前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建议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此项评价。
按时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填报及备案工作。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按要求填报研发费用相关报表。包括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企业需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资料整理完善,留存备查,税务局会进行抽查。
注意事项:
1、报表应及时填写,未按时上报的企业将被记录在案并会影响高企认定、申报省级相关科技项目等;
2、连续两年无数据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收回之前的优惠税额;
3、填写数据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便于企业3年后重新认定;
4、保证企业不同填报系统之间各项数据一致。
五、高企条件维护工作
(一)项目方面:每年做好研发项目的立项工作,并撰写立项报告;
(二)研发费用:每年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保证研发费用占比符合高企条件;
(三)知识产权:每年申请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
(四)重大变化: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注意事项:
1、企业应根据预计年销售收入,按照研发占比要求制订研发费用投入计划,并根据实际研发项目合理分配、归集研发费用,要注意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
自主研发、合作研发要注意:人员人工、直接投入、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委托研发要关注:对方是否有能力完成受托的研发项目;对方是否为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等,特别是对方在省外信息不便核实的情况下;受托方是否为关联企业。
2、根据企业实际研发进度,适时为新技术、新工艺申请知识产权,尽量避免知识产权集中、批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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