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营销节目名称使用“奇葩说”,爱奇艺诉其侵权索赔200万!
发布时间:2018-10-10 来源:安徽猎标企服 浏览次数:有这样一个号称“严肃”的辩论节目
各路“奇葩”你方唱罢我登场
唇枪舌战哔音不断吐槽漫天
这就是已连播五季的奇葩说
马东蔡康永李诞马薇薇陈铭黄执中
这里聚集了一群最会说话的人
对于之妹砸来说
经常在看节目时出现这种情况
正方说完
恩恩有道理
反方说完
恩恩恩恩有道理
如此循环往复
把严肃与搞笑完美结合的辩论节目
大概就是奇葩说了
然而“奇葩说”一火
也有人要开始搭便车
2017年底爱奇艺起诉“营销奇葩说”
侵害其商标专用权
昨日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10月10日,爱奇艺为旗下知名节目“奇葩说”,打了一场关于“奇葩”的官司,剑指一档名为“营销奇葩说”的视频节目,称制作该节目和创设“营销奇葩说”微信公众号的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领公司”),攀附“奇葩说”节目知名度,侵害其商标专用权,要求索赔200万元。
爱奇艺公司诉称,“奇葩说”是由其投资、制作、推广、播放的中国首档说话达人秀视频节目,自2014年11月29日在“爱奇艺”独家播出以来,受到了观众的热捧,播放总量破亿,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2016年4月,经合法授权,爱奇艺享有第16260183号“奇葩说”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权,“奇葩说”商标不仅用于节目制作、播出、推广等环节,还与节目建立了紧密联系。
爱奇艺一方认为,雪领公司在其视频节目名称、网站栏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微信公众号栏目名称中使用了“营销奇葩说”“奇葩说”字样,与“奇葩说”注册商标在字、音、义上完全相同,构成相同或近似,侵害了商标专用权。
除此之外,雪领公司在明知“奇葩说”具有很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不仅没有主动避让,反而故意对外推广,有攀附知名度的主观意图,由于原被告双方的节目内容、名称、宗旨、受众传播渠道等相同或高度近似,易造成混淆和误认,违背了诚实信用、公认的商业道德。
“奇葩说”VS“营销奇葩说”
第一回合
在名称中使用“营销奇葩说”字样,
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
爱奇艺代理律师认为,所谓“商标性使用”,是指使用的商标性字样,具备了区别服务来源的功能和作用,使人能够想到服务是由谁提供,建立起对应关系。而提到“奇葩说”就想起爱奇艺,提起“营销奇葩说”就联想到雪领公司,这显然是一种商标性服务。
而雪领公司代理律师辩称,“营销奇葩说”是栏目名称,而不是商标使用。“营销奇葩说”是一档进行营销方面知识的宣传与推广的栏目,专访营销领域内知名的专业人士,内容集中于营销相关的案例、知识、经验,并没有关于娱乐内容,也不是培训,栏目并不收费,本质是知识传播,是作品而不是服务或产品,对“营销奇葩说”的宣传,仅限于宣传栏目作品,而不是在宣传服务。在视频和文字中使用了诙谐、幽默的环节或语言,也只是为了给受众营造轻松的氛围。
针对“营销奇葩说”的节目内容和形式,爱奇艺一方认为与其注册商标“奇葩说”的部分服务范围相同,“被告节目发表关于营销的知识和观点,系对受众人群进行营销方面的培训,而主持人和嘉宾带有幽默的对话,上传播放平台供用户观看,系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及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这都与原告商标核定的使用类别相同。”
对此,雪领方认为“营销奇葩说”的视频仅仅是辅助作用,比较短,主要是文字内容。由于“营销奇葩说”是发布在腾讯视频等平台上,通过技术链接嵌入自己的网页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其自身不是提供视频的网站,因此认为自己并没有提供在线录像的服务。
第二回合
二者是否构成近似商标?
其使用的服务类别是否近似或相同?
除了开设“营销奇葩说”的栏目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外,爱奇艺一方还表示,“营销奇葩说”的主持人,曾在节目中直接称该节目为“奇葩说”,而且在此前被告微信公众号的菜单里,也直接开设了名为“奇葩说”的栏目。
雪领公司的使用行为不仅包括“营销奇葩说”这样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用法,还存在直接使用“奇葩说”三个字的行为。“奇葩说加上营销,营销只是通用名称,表达节目的主题,并不具有显著性。有显著性的是‘奇葩说’几个字,这和原告的商标完全相同。”
雪领公司CEO宋鹏表示:“‘营销奇葩说’强调的是‘营销奇葩’+‘说’。‘奇葩’一词是网民贡献的,大家都可以用,和爱奇艺的‘奇葩说’并没有任何关系,不仅是栏目标识,连内容、形式、传播渠道、受众群体等等都不相同。通过爱奇艺的这个节目,并不会、也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收益。”
第三回合
如果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何种责任?
侵权数额、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10月10日,“营销奇葩说”栏目及相关文章仍可在线浏览,而原告爱奇艺的诉讼请求之一,便是要求被告停止并不得使用含有“奇葩说”字样的栏目名称、节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
原告认为,依照《侵权责任法》相关内容,原告的商标“奇葩说”显著性极高,被告的行为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双方有关联,这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10日下午,这场庭审同步在CCTV-12《现场》节目中进行直播,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参与节目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可参看依据对方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损失多少,或者被告由此获利多少,如果二者都难以查证,还可以要求法定赔偿。
在此案中,原告爱奇艺便要求了法定赔偿。除了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支出,原告还提供被告的侵权持续时间和侵权范围等证据,供法院参考以酌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在互联网侵权案件中,对于侵权损失的举证相对比较难,原告的诉请与最终判定的金额也往往不尽相同。”朱巍说。
被告雪领一方则认为自己并没有侵权,当前没有撤下栏目相关内容,这也是为了保存证据。“栏目上线后,我们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和推广,只是放在网页和微信上供用户查看。”
宋鹏表示,该栏目并不是雪领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迎接新媒体的一种实践,前后投入了几十万,收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从去年2017年11月就停止了栏目更新,所以即便“下架”或者“删除”该栏目,对公司业务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10月10日下午4时许,原告当庭表示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来源:合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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