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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奥特曼版权争议仍在发酵

发布时间:2018-01-29    来源:安徽猎标企服    浏览次数:
10月1日,由蓝弧动画、乐视影业出品,鱼子酱文化联合出品的动画电影《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在全国公映。然而,最早创作“奥特曼”形象的日本圆谷公司向各大院线发函声称该电影侵权,“对于强行放映该动画作品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中国片方也火速向影院发律师函、承诺函应对,表示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已经拟向合肥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并向院线承诺:“若因《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的上映播放造成对第三人版权的侵害,由蓝奇公司、蓝弧动画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贵司因此有损失,亦完全由蓝奇公司、蓝弧动画公司承担。”
实际上,奥特曼虽然最早在日本创作推出,但其在日本之外的版权情况却非常复杂。日本、泰国和中国都曾发生过历时多年的奥特曼著作权纠纷案。在中国,日本圆谷与泰国人辛波特、泰国公司采耀版权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的合肥购书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音像出版社之间的版权纠纷,经一审、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广受业界关注,并入选了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在该案中,我国法院最终认定《1976年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合同,泰国人辛波特享有上述9部作品中两部作品的著作权,7部作品在日本市场以外的独占使用权。
据了解,日本圆谷与其在中国的总代理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将蓝弧动画等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于侵权指责,蓝弧动画创始人、电影导演王巍列出了《1976年合同》英文原版内容以及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内容,明确重申中国片方拥有制作奥特曼电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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