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万盛经开区专利资助条件标准
发布时间:2018-02-25 来源:安徽猎标企服 浏览次数:
本文关键词:合肥,专利资助
2021年12月29日,合肥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万盛经开区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对专利资助政策做了详细说明。下面来看看专利资助有哪些条件标准。
一、资助对象要求
1、获得中国专利奖并在万盛经开区实现产业化的专利权人。
2、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达标的企业。
4、取得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
5、引进发明专利技术的企业。
二、专利授权一般资助标准。
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以及国外专利获得授权后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1、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获得国内授权后给予资助7000元/件,授权后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
2、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获得国内授权后给予资助3000元/件,授权后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件。
3、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渠道或直接申请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专利权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专利权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同一专利在国外3个以上国家取得授权的,最多资助其中3个国家的授权。
三、政策资助对象和标准
1、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获得国内授权后给予资助3000元/件,授权后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件。
2、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10万元、20万元。
3、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达标的企业,并拥有有效知识产权10件及以上(商标、专利数量之和,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对完成复审,并同时满足前述知识产权要求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资助1万元奖励。
4、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发生的登记费、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等给予50%的补贴,每笔贷款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
2021年12月29日,合肥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万盛经开区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对专利资助政策做了详细说明。下面来看看专利资助有哪些条件标准。
1、获得中国专利奖并在万盛经开区实现产业化的专利权人。
2、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达标的企业。
4、取得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
5、引进发明专利技术的企业。
二、专利授权一般资助标准。
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以及国外专利获得授权后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1、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获得国内授权后给予资助7000元/件,授权后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
2、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获得国内授权后给予资助3000元/件,授权后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件。
3、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渠道或直接申请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专利权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专利权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同一专利在国外3个以上国家取得授权的,最多资助其中3个国家的授权。
三、政策资助对象和标准
1、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获得国内授权后给予资助3000元/件,授权后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件。
2、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10万元、20万元。
3、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达标的企业,并拥有有效知识产权10件及以上(商标、专利数量之和,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对完成复审,并同时满足前述知识产权要求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资助1万元奖励。
4、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发生的登记费、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等给予50%的补贴,每笔贷款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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